10月18日,晋城市档案馆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学习了中办、国办《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省档案局学习贯彻意见,并研究部署全市贯彻落实《通知》的相关工作。
中办、国办联合印发《通知》,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通知》从认识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意义、完善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法规制度、强化重特大事件档案收集工作、推进重特大事件档案数据库建设、提升重特大事件档案利用效能、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作出了全面的阐述和部署。明确了档案工作责任部门、人员和职责、工作程序和档案归属流向等要求,确保档案工作与重特大事件应对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会议强调:一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做好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高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重特大事件档案管理工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要健全完善联动工作机制。重特大事件事关重大民生,涉及部门多,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联动机制,把全市重特大事件档案收集好、保管好、利用好。三要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规划建设重特大事件档案数据库,按照归属不变、数据集中、安全保密的原则,分层级、分类别科学推进重特大档案资源数字化,提升档案资源的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以信息化驱动晋城档案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