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实现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真实、完整记录和保存全市“百村万户”精准扶贫的全过程,认真做好城乡扶贫开发档案管理工作,日前,成都市档案局与市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成都扶贫工作实际情况,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城乡扶贫开发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委常委、副市长谢瑞武在市档案局报送的第一期《简报》中《成都市出台城乡扶贫开发档案工作实施意见》上批示,市档案局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政治敏感性强,服务意识好,值得肯定。
《实施意见》从3个方面对全市城乡扶贫开发档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城乡扶贫开发档案工作。各区(市)县档案局馆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建立城乡扶贫开发档案工作机制,强化对城乡扶贫开发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解决好城乡扶贫开发档案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过程中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安全保管、便于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服务发展的重要作用。二是做好城乡扶贫开发民生档案的指导工作。各区(市)县档案局馆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监督指导,确保就业、助学、医疗救助、灾后重建等扶贫开发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民生档案收集齐全完整,同时加强对交通、水利、住房、电力、移民、生态建设等城乡扶贫开发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扶贫开发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保管,保障扶贫开发项目建设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三是加强农村扶贫开发档案管理工作。各区(市)县档案局、扶贫办要加强与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协调配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在做好第三轮第一批100个相对贫困村9374户精准扶贫户档案管理的基础上,扎实开展第二批100个相对贫困村1万户精准扶贫户建档工作。切实做到“百村万户”帮扶档案规范收集整理和安全保管,为完善全市城乡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提供原始记录和真实凭据。
为坚持高标准推进城乡扶贫开发,确保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落到实处,使精准脱贫经得起社会各界和历史的检验,市档案局结合全市参与城乡扶贫开发的部门多、实施的民生项目多、形成的各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多的实际情况,根据全市扶贫开发的推进情况,适时跟踪、指导,实地调研档案收集和保管工作,通过现场指导交流等方式规范收集内容。此外,市档案局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作“精准扶贫档案袋”,发放至各扶贫村,统一了档案袋。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6年4月25日
总第2904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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